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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长安,中共湖北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现挂职担任中共十堰市委党校副校长。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省委党校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省委宣讲团成员,“荆楚百优”宣传思想文化青年人才,荣获2021年和2022年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教学标兵”荣誉称号,兼任中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研究小组成员、全国经济哲学研究会理事、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列宁思想研究会理事、湖北省党校教育研究会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湖北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理事、湖北省现代领导科学研究会理事。主讲省委党校厅干班和县处级班的课程。其中,《<共产党宣言>及其时代价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选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全省好课程推荐目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荣获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19-2020年度名课。
主要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科学社会主义、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等,主持国家、省市级和院校级课题20多项。其中,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
《中国共产党绿色发展理念的演进与创新研究》,代表作主要有:《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参与《爱与资本:马克思家事》审校,参编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体系和教学大纲》(试行),参编《马克思在中国》、《经典与当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现时代》、《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二讲》、《中国样本:精准扶贫经典案例国际分享》、《当代资本主义概论》等书,在《人民日报》、《红旗文稿》等报纸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
主讲课程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