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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宏: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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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宏: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简介

来源: 党建中央政策解读名师网   日期:12-13  点击:328  属于:专家观点

    莫纪宏: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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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2-11-02  来源:新华网



  •   2022年10月16日,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总的来看,报告亮点纷呈,其中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表述颇受关注。今天,我主要围绕这一方面做学习交流。

     

      一、二十大报告的结构与要点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党的二十大报告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为题,从15个部分,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行了全面部署。具体来看:

     

      第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

     

      第二,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

     

      第三,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

     

      第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第五,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

     

      第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第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第八,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

     

      第九,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第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十一,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十二,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局面;

     

      第十三,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

     

      第十四,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十五,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从结构、内容上看,党的二十大报告与十八大、十九大报告一脉相承,其中将法治中国建设、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等列为专章进行阐述和部署,是为亮点。后面,我们会着重论述有关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

     

      下面,我们先简略介绍每个部分的要点内容。

     

      第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在阐述过去五年的工作中,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五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攻克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

     

      在论述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中,报告指出:“十年来,我们经历了对党和人民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三件大事:一是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三是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同时,报告指出:“十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具体为:一是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三是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科学完整的战略部署;四是经过接续奋斗,实现了小康这个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五是提出并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六是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全面深化改革;七是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八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九是确立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十是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十一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十二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得到全面加强;十三是确立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贯彻新时代党的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十四是全面准确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十五是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十六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所以,报告强调:“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第二,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报告提出“六个坚持”的要求: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必须坚持自信自立、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必须坚持胸怀天下。

     

      第三,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报告阐释了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和本质要求。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具体体现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报告强调:“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那么,如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我们在前进道路上要把握好五项原则,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发扬斗争精神。

     

      第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报告在这一部分从五个方面作了部署,即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第五,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报告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四个方面作了部署。

     

      第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报告对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四个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报告对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四个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八,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报告从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五个方面,对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作出了新的全面部署。

     

      第九,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报告对从完善分配制度、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四个方面,对增进民生福祉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报告在这一部分提出了四项要求,即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第十一,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报告在这一部分作出新部署,包括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第十二,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局面。报告提出四项要求,即:全面加强人民军队党的建设,确保枪杆子永远听党指挥;全面加强练兵备战,提高人民军队打赢能力;全面加强军事治理,巩固拓展国防和军队改革成果,完善军事力量结构编成,体系优化军事政策制度;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

     

      第十三,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报告指出: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并在这一部分最后强调:国家统一、民族复兴的历史车轮滚滚向前,祖国完全统一一定要实现,也一定能够实现!

     

      第十四,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报告在这一部分提出了以下要求: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并呼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世界各国人民前途所在”。

     

      第十五,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报告提出了七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三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四是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五是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六是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七是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二、二十大报告中有关“法”的表述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法治”内容分量十足,除了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行专章部署之外,还出现了很多关于“法”的重要表述。比如:

     

      第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报告在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中指出,“五年来,我们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蹄疾步稳推进改革,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可见,全面依法治国是过去五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

     

      第二,“制定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报告在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中指出,“面对香港局势动荡变化,我们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有效实施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制定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香港局势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说明法治在保障香港繁荣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报告在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中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并作出了一个新的判断:“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报告在总结过去五年工作中把全面依法治国列为一项重要工作,在阐述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中对其重大进展作出判断,就是“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说明这项重要工作已经成熟定型。

     

      第四,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报告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中指出:“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我们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也就是说,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离不开法治的保障。

     

      第五,加强人权法治保障。比如,报告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中指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中指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第六,加强法治保障,维护国家安全。报告在“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指出,要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强化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国家应急管理体系”。

     

      第七,“依法治军”。报告在“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局面”中指出,“必须贯彻新时代党的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加强依法治军机制建设和战略规划,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

     

      第八,“坚持依法治港治澳”。报告在“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中指出:“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坚持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坚持行政主导,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提升全面治理能力和管治水平,完善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保持香港、澳门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三、二十大报告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也说明法治建设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

     

      报告在第七部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法治保障的维度进一步拓展。报告进一步指出:“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随后,党的二十大报告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个方面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第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科学立法方面,报告要求:“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那么,如何推进科学立法?报告指出:“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

     

      第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在严格执法方面,报告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同时,报告指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第三,严格公正司法。在公正司法方面,报告强调:“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此,报告指出:“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第四,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在全民守法方面,报告强调:“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在引导、教育群众上,报告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在建设法治社会上,报告指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四、二十大报告亮点: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总结新时代十年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时,对法治中国建设的成就作出了一个新的判断,即“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的重要理念,全面依法治国逐渐成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重大方针,并通过思想引领、战略谋划、制度构建和实践探索,基本形成了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坚定了全党和全国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事业跃上新台阶、展现新格局、呈现新气象。

     

      第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面依法治国事业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明确的理论指引。

     

      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明确提出了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十个坚持”的基本内涵;2020年11月16日、17日举行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并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总的来说,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的思想指引、理论基础。

     

      第二,“一规划两纲要”为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谋篇布局。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为了从总体上为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谋篇布局、明确行动纲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通过制定和出台“一规划两纲要”,为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设计了总体方案、奠定了“总体格局”。

     

      什么是“一规划两纲要”?从发布时间上看,首先是“两纲要”之一。2020年底,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为构建“全民守法”的法治社会确定了目标和措施。其次是“一规划”。2021年初,中共中央公布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党中央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实践和成就,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起点,对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作出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安排的纲领性文件,是覆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法治工作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目标的综合规划。可见,“一规划”是基础。最后是“两纲要”之二。202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规划》为依据,是其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领域具体落实的表现形式。这里要注意,《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虽然先出台,但其基本精神、理论逻辑、实践基础都与《规划》相一致。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形成的“十四五”时期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规划两纲要”,对全面依法治国有着举旗定向的作用。法治中国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有机体,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综合体,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法善治状态。在法治中国的建设体系中,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目标,法治政府是主体,法治社会是基础。“一规划两纲要”涵盖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所有领域、全过程和各方面,为到2035年基本形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阶段性目标确立了法治发展战略、谋划了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提供了“总抓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并且得到了党的十九大报告的进一步确认。其制度建设要求主要是,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视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总抓手”。2021年1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们抓住法治体系建设这个总抓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第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奠定了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基本格局。“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十六字方针”。该方针更加全面、科学和有效地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内在规律,奠定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为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的基本形成起到了“四梁八柱”的奠基作用,并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

     

      党的十八大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并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放在“全面推进”上,我国的法治建设呈现出一种全方位、全覆盖的大格局与新气象。经过长期努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覆盖了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方面的工作部署,突出强调依宪治国是核心、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基础、依法执政是保证,以及法治精神、法治文化是灵魂,为总结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性成就、正式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的重大理论判断提供了坚实且厚重的实践依据。

     

      五、二十大报告亮点:法治现代化与中国式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全面、系统地阐释了“中国式现代化”这一宏伟蓝图。这一概念的科学阐释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人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和任务,有效地解决了举旗定向的根本方向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那么,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什么?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这里,习近平总书记在阐释中国式现代化时并未提及法治,但在报告第七部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特别强调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可见,中国式现代化为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那么,我们如何理解中国式现代化与法治的关系呢?

     

      第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中国式现代化顺利推进的政策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励精图治、攻坚克难,改革发展各项事业取得重大成就、开创崭新局面,得到广大干部群众衷心拥护和国际社会高度评价。

     

      2014年1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调研时首次提出“四个全面”,并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言简意赅、精辟深刻,既有战略目标又有战略举措,既统揽全局又突出重点,每一个“全面”都有其重大战略意义,相互之间密切联系、有机统一。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逻辑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一个都不能少的三大战略举措,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动力源泉、法治保障和政治保证。从每一个“全面”之间的具体关系看,也都是彼此联系的。其中,全面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同时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之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也就是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期实现之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成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内涵、新目标。而全面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又为其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由此可见,中国式现代化包含法治现代化的内涵,而且没有法治现代化的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也不可能实现。基于法治现代化与中国式现代化之间的必然的逻辑联系,突出强调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必然要求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必须要扎扎实实推进法治建设,而且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第二,法治是现代化不可分割的重要逻辑内涵。现代化作为一个世界历史进程,反映了人类社会从建立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上的传统农业社会,向建立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基础上的现代工业社会发展的历史特征。它是一种全球性的时代发展趋势,也是世界各国、各地区发展的必经之路。

     

      新中国建立以后,现代化一直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奋斗目标。1982年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1992年党的十四大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对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具体路线图也作了集中性阐述,并首次提出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两个一百年”的分步骤实施战略。为了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向前发展,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这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现代化理论和建设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

     

      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的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由此可见,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首先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法治化,缺少了法治保障,一切都无从谈起。

     

      第三,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为法治现代化提供了制度基础和实践依据。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这是“法治现代化”发展的一个阶段性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们已经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都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顺应事业发展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以推进。”由此,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为法治现代化提供了理论、制度基础和实践依据,也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乃至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六、二十大报告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党的二十大报告以专章的形式,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部署,标志着法治建设成为党领导人民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事业。

     

      第二,“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的重大理论判断,意味着新时代十年法治建设在理论、制度、实践方面的形成的认识、取得的成就、收获的经验已经成熟定型。也就是说,在理论上,我们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制度上,出台“一规划两纲要”;在实践上,落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一系列体制机制。

     

      第三,“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新表述,提升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的规范功能和社会作用。从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的“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法治保障的维度进一步拓展。
     

    (莫纪宏: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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